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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30

不合理的行為

近幾個月每次回到香港的家,使用煤氣熱水器洗澡時,我都在想:能夠有一個乾淨的地方,以非常方便的煤氣(石油氣)洗澡,實在是一種幸福。

這個星期在看《不合理的行為》,是一個大半生都備受良知煎熬的戰地攝影記者對於戰爭的反省。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6997

由是,我想起了多少人以正義之名,以對信仰的執著,以對種族(民族)的狂熱,發動無謂的戰爭,以不可思議的殘酷手段對待同類,花樣層出不窮,樂此不疲,並以此為榮耀。

由是,我想到自身,我所信仰的正義,是否也同樣在殘害其他人。


1999年,在街頭搞簽名、派單張、遊行、通宵靜坐。在街站遇上的,絕大部份都反對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得到居港權,他們會叫罵「大學生讀屎片」,然後在你面前撕毀單張,扔在地上,或者睥睨著你,咀角掛上不屑的微笑,走開。最厲害的是其中一個莊員,在深水埗的街站被幾十人圍著,聞說有人向他吐口水。

當時年少氣盛,多多少少心態有點反叛,有點自以為在拯救世界的妄想,有點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心態,所以並沒有因此而折服。

2002年,在灣仔入境處的居留權集會,我伏在P 的背上哭了很久。我對這件事情記憶很深,我哭是因為有人在台上講了一段撼動我心的話,她說她父親是60年代來港的,她的家庭也是移民家庭,如果,只是如果,她爸爸遲來20年的話,今天她不會在協助他人爭取家庭團聚的權利,而是在為自己而爭取居留權。所以她,與居留權的朋友,其實並無本質的分別。

我與那位朋友分享同一感覺,因為我的父親,也是在60年代來港的,所以,只差那麼一點點,我便在廣州出生。(或者不可能出生,因為我爸爸明顯是黑五類)

或者再直接一點說,那位朋友在講的,就是何謂公義。

再後來,大家終於發覺當年被政府的167欺騙了,然而,新移民家庭仍然飽受歧視,新來港婦女依然被認為是帶著子女來騙綜援,並且以所謂60至80年代的「集體回憶」,來抨擊這些「騙綜援」的人不上進、不努力、不肯吃苦。

快10年了,經過多少次反省,多少次爭辯,可是在此刻,我仍然相信支持爭取居留權的朋友,是公義。


每當遇上意識形態之爭時,腦海都會忽然掠過一個念頭,遠方有戰爭,別人時刻以生命與死神搏鬥,而我們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在冷氣房間裡侃侃而談意識形態。在這分鐘裡,地球上某個地方的一個人,可能已放棄了被救援的希望,生命漸漸正離他而去。

而我,可以方便地以熱水洗澡,我不是文盲,可以使用電腦,雪櫃裡放滿食物,到底為什麼是我?或應該問,我憑什麼?

這些內在的掙扎,以及作為擁有豐富物質資源的城市人的歉疚,從小便已反覆的拷問著我。可是在此刻,我仍然沒有助養非洲兒童或捐錢到山區助學,因為我以為,他們所承受的苦難,是人為的。以為自己每月付出200元便等於關愛他人,對於每刻都在面對疾病、戰爭、強暴、死亡威脅的人除200元外便毫無責任,這無疑是最成功的自欺欺人騙術。

我只能不斷地追尋,才能減輕我的歉疚。


當人存活於世,便或多或少在影響其他人。

大二的時候,第一次讀到《鐵屋中的吶喊》,我猜很多人都可能會問自己同樣的問題:如果是我,我該叫醒他們掙扎求生,最後絕望而死,還是讓他們安然地在沉睡中滅亡?

再追問下去,我問自己,我有資格是清醒的那一人嗎?我怎樣確定我才是清醒的?這樣想下去,魯迅無疑是有點悲劇英雄的意味。

在所謂英雄主義與超越英雄主義之間,到底應該如何拿捏?怎樣才可以確保,我在實踐與推舉我所相信的時,不會把別人陷於不義之境?


很幼稚的所謂一堆思考,我不覺得我找到答案,至少,在蓋棺前一刻,我都不敢說我找到答案。

2 則留言:

匿名 說...

沒有一勞永逸的超脫的。



東二打六

匿名 說...

居港權都是我的轉捩點,我因此與媽吵了一場架,兩人都哭了。後來從妹妹口中知道媽原來曾經打電話上電台罵爭居港權的人來香港搶福利,因為當年她來時吃的所有苦都是自己一人去承受,沒有領過政府的福利。而我卻支持爭取居港權的人。兩母女站在這議題上的兩端。我記得當時在結束爭吵前最後一句對她說的話是:「你來香港那麼久,開心過嗎?我只是想大家可以生活得開心一點。」我無法想得很深入、很透徹、超脫所有迷惑、立即解決到問題,或者找到所謂的答案,但我知道的僅僅是我只是想大家可以生活得開心一點。
朋友,做得幾多得幾多啦!